保稅(港)區區位優勢明顯,可充分享受集國際中轉、保稅狀態下的轉口貿易以及入園區視同出口進行退稅等政策。
[注:保稅區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、海關實施特殊監管的經濟區域,是我國目前開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經濟區域。其功能定位為“保稅倉儲、出口加工、轉口貿易”三大功能。根據現行有關政策,海關對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,境外貨物進入保稅區,實行保稅管理;境內其他地區貨物進入保稅區,視同出境可以退稅;同時,外經貿、外匯管理等部門對保稅區也實行較區外相對優惠的政策。]
稅收政策:
1.從境外進入保稅區的貨物,海關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保稅,或者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稅;
2.從保稅港區運往境外的貨物,免征出口關稅;
3.從保稅港區進入國內的貨物,按照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,并按照貨物的實際狀態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;
4.保稅港區企業生產的供區內銷售或者運往境外的產品,免征需要交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;
5.保稅港區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,不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;國內貨物進入保稅港區視同出口,按照規定實行退稅。
監管政策:
1.保稅港區內貨物可以自由流轉;
2.對保稅港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,不實行進出口許可證件管理;
3.對誠信等級高的企業多申報的危險貨物,可視為內陸直接裝船,不再開箱查驗;
4.對境外進入保稅港區的貨物,檢驗檢疫部門只檢疫不檢驗;對進入保稅港區的國際航行船舶,實施電訊檢疫或者碼頭檢疫,一般不再實施錨地檢疫。